在遺產繼承中咱們常常有不少攪擾咱們的題目,財富如何繼承?財產繼承的方式是什么?財產繼承的種類有哪些?接下來深圳遺產律師為您進行解析關于財產繼承的種類的相關問題。
財產繼承的種類主要有以下幾種:
1、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
依據繼承人繼承財富的方式,繼承可分為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繼承人不是根據被繼承人的遺言而是按照法令的間接劃定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體式格局。在法定繼承中,繼承人的范圍、繼承人參與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繼承的份額和遺產的分配原則等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而不是被繼承人的意思確定。
遺言繼承是指繼承人按照被繼承人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繼承方式。
在遺言繼承中,繼承人、繼承人繼承的次第、繼承人繼承的財富的份額等都是由被繼承人在遺囑中依法確定的,即決定于被繼承人生前的意思。
就團體而言,法定繼承與遺言繼承自現代社會就始終存在,無非在分類時代、分類的國度對遺言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的主次地位不同。從產生的歷史上看,法定繼承先于遺囑繼承,但從適用上看,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所以,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
2、無限繼承與無限繼承
依據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財富權利義務的范圍,繼承可分為有限繼承與無限繼承。
無限繼承又稱限制繼承,是指繼承人只在必定范圍內繼承被繼承人的財富權力和責任的繼承。在無限繼承中,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債務僅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度,對于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超過遺產的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有限繼承又稱為不限制繼承,是指繼承人必須經受被繼承人的全數財富權力責任的繼承。在有限繼承中,即使被繼承人的債務超過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繼承人也必須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不得拒絕,繼承人須以自己的財產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全部債務。所謂的“父債子還”,就是無限繼承的表現。
3、配合繼承與單獨繼承
依據介入繼承的人數,繼承可分為共同繼承與單獨繼承。
配合繼承是指繼承工資兩人以上的繼承。數個繼承人配合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為配合繼承人。在配合繼承中,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兩人以上的,兩個以上的繼承人參與繼承時,須對遺產進行分割,故共同繼承又稱為分割繼承。
當代法上劃定的繼承普通為配合繼承。配合繼承依據繼承人的應繼承份額又可分為均等份額繼承和不均等份額繼承。均等份額繼承是指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原則上應均分遺產;不均等份額繼承是指共同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不均等。
獨自繼承是指繼承人僅為一人的繼承,即僅由權屬中的一個人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如宗子繼承、季子繼承等。在單獨繼承中,僅由一人繼承被繼承人的全部遺產,故又稱為獨占繼承。
4、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
依據繼承人介入繼承時的地位,繼承可分為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
本位繼承是指繼承人基于本人的位置,在本人本來的繼承次第上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比方,我國《繼承法》劃定,配頭、怙恃、子女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首要養活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女婿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這些人參與繼承時即為本位繼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他們參加繼承時即為本位繼承。
代位繼承是指在法定繼承中,應間接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次第者不克不及繼承時,由其直系晚輩血親代其地位的繼承。因此,代位繼承也稱為間接繼承。
我國繼承法劃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殞命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長輩嫡系血親代位繼承。在代位繼承中,代位繼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繼承人本來的繼承次第上繼承被代位人應繼承的份額,而不論代位繼承人有幾人。
以上便是對于遺產、財富繼承品種的相干法律問題,如果您在生活中涉及相關的遺產、財產繼承法律知識,可以聯系深圳遺產律師為您進行解析處理。
深圳遺產律師指導:繼承權確認中 | 明晰遺愿:深圳遺產律師談遺囑執 |
深圳遺產律師解讀:未成年繼承人 | 子女如何繼承父母的遺產?深圳遺 |
深圳遺產律師教你區分法定繼承人 | 看看深圳遺產律師為您在線講解: |